這篇算是近一、兩個月的總結。

  身邊有只炸毛貓,脾氣不大卻很容易發火。飯堂叔叔態度不好,怒,快遞來得不是時候,怒,看到某人隨地掉垃圾,怒--不爽的原因大部分都是覺得「那是做人最基本應該做到,可以你為何做不好」的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怒。對比她,我的怒點是另一種,某人不應該這樣對我(們)、他們怎麼這樣想我(們)。

  朋友怒點來自對別人套用了自己的要求,我的怒點是觸碰到跟我或我關注的事物。對朋友來說,她會覺得我太在乎我在乎的東西,對我來說,我會覺得她關注太多跟自己無關的事。

  莊子說,外物不可必。與自己無關,何需理會,告解她別在意太多,不然只會徒傷神,反觀自己,也是。我關注沒她的多,但讓我關注到的,都是教我特上心的,於是乎,我一怒,就不可收拾,瘋了似的。

  過去一、兩個月,所發生的事,大都繞著我以為的「內物」,於是,出事了。我這邊發完瘋,另一個苗頭又起,顧不下,也慢慢懶得顧慮了。瘋多了,才發現自己還是在意得太多,太多的內物、太多的理所當然、太多的自以為是。

  理所當然、自以為是,卻發現一直在乎的你並不在乎我,我就把在乎的心收起來,把你推到外物圈中,生氣太傷神,傷心太難受,既然你不在乎我,我為什麼要為了你傷神又難受?不值得--大概,這就是巨蟹座的鴕鳥哲學吧。

  做個方式有個好處,習慣了,你會發現推開一個人其實很簡單,比他/她傷害你更簡單。壞處是,你會發現你的內物愈來愈少,少得連撐下你自己的空間也沒有了。

  我還好吧,最少,我覺得我「後台」還是挺硬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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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雪與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